首页 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06年) 2、 关联方在合约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对于多层的非比例合约,关联方在每一层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 三、 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安排的合约分保,还需针对不同的会计方式报告下列内容: (二) 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06年) (二) 2、 关联方在合约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对于多层的非比例合约,关联方在每一层中所占的份额不超过50%。 三、 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安排的合约分保,还需针对不同的会计方式报告下列内容: (二) 对于采用事故年度安排的合约分保(除险位超赔、事故超赔外),需提交精算责任人签署的或第三方提供的涉及该合约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报告,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及转入金额;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