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2003年) 七、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加强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2003年) (四) 七、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加强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跟踪该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及时调整研究策略和措施。对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项目,如发生原定技术目标已被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失去继续研究价值的,应当报请科技计划管理单位及时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重新调整研究开发方案。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