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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年) 附件11

附件11

民事裁定书(上级人民法院依职权提级管辖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辖……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认为,……(写明提级管辖的理由和分析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法 官 助 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