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年) 四、 完善提级管辖、再审提审的保障机制 第二十三条 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年) 第二十三条 四、 完善提级管辖、再审提审的保障机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应当强化对下监督指导,统筹做好本审判条线相关案件的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及时办理请示事项。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提级管辖案件情况,加强辖区内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条线的沟通交流、问题反馈和业务指导,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实际,细化明确提级管辖、再审提审案件的范围、情形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