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摘要)(2013年) (二十三)

(二十三) 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实践教育形式,推进检察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落实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廉洁从检制度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寓于培养选拔、管理使用之中。制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办法、防止利益冲突和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坚决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