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家组,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宏观战略的调查研究,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形势,排查可能影响科技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风险隐患,对法律理解适用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和课题研究,推动法律政策完善,对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指导,服务支撑执法实践。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织开展研究、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织开展研究、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