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发挥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对本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作用。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督促其对本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企业工会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问题,应通过平等协商提出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议,并监督用人单位执行。企业分厂、车间和班组的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应搞好日常监督,对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现象和行为,应及时向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报告。对重大问题,企业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