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交通委员会、市政工程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交通委员会、市政工程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