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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保险业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

(二) 信息系统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电脑信息系统应急方案,做好数据信息备份工作,保障突发事件状态下信息系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储存和传输。各有关保险公司要高度关注受灾地区基层保险机构信息系统的运营状况,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理赔服务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