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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规定(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多到矛盾集中、问题突出、案件类型复杂多样、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调研。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就地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及时、就地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向本院党组、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汇报,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