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十五)
(十五) 坚持诚信合规经营。中央企业要把诚信作为品牌的命脉,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守商业道德操守,严格兑现承诺,坚决杜绝“店大欺客”的行为发生,努力打造“百年老店”;要真诚面对消费者,及时跟踪和回应客户诉求,出现信誉危机时,不回避、不掩盖、不敷衍,将客户投诉的压力转化为塑造品牌的动力。要加强公共关系建设,积极维护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利益,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构建和谐企业,塑造良好形象。要继续做好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物价稳定、参与援疆援藏援青扶贫等工作,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应急救援,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努力成为被全社会广泛认可的负责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