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十四)

(十四) 严格开展品牌保护。要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结合,完善商标战略,及时规范注册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防止恶意抢注;要通过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的综合运用,建立完善的品牌保护体系;要实时监控、调查、评估品牌资产保护状态,运用协商沟通、舆论维权、法律武器等手段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坚决维护品牌资产的权益不受侵犯。要做好商标、专利等方面的国外注册工作,防范各种侵权行为,加强自主品牌在国外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