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六)
(六) 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推进贫困老区与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老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研究实施直接面向老区的人才支持项目,支持老区相关单位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进一步挖掘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源,逐步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老区优秀青年入伍,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留在老区工作。加快建立省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省内发达县市对口帮扶本省贫困老区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