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五)
(五) 全力推进民生改善,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解决老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电力保障水平。加快贫困老区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推进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对贫困老区予以倾斜支持。加快老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尽快补齐老区教育短板,增加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消除大班额现象,优化农村中小学校设点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力量配备,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支持贫困老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一批中等、高等职业学校,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培养更多适应老区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贫困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加强老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支持贫困老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逐步提高老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完善老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关政策。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新华书店等为重点,推动老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