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三)
(三) 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推进老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老区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选育和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扶持、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贫困老区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加强老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老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加大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的支持力度。依托老区良好的自然环境,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养生养老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充分挖掘老区山林资源,积极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利用老区丰富的文化资源,振兴传统工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品牌推介,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活动。加强老区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支持老区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试点。积极发展适合老区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