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十、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十、 十、 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经销商,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二)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