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10. 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四)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四) 10. 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四)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