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6、 以其他方式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十) 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十) 6、 以其他方式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十) 对实施本意见规定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宗教事务管理以及互联网、印刷、出版管理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进行教育、训诫,责令停止活动。对其持有的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