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6、 以其他方式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九) 传授暴力恐怖或者其他犯罪技能、经验,依法不能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为实现所教唆的犯罪,教唆者又传授犯罪方法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6、 以其他方式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九) 传授暴力恐怖或者其他犯罪技能、经验,依法不能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 为实现所教唆的犯罪,教唆者又传授犯罪方法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