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五、 审判 第二十七条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第二十七条 五、 审判 第二十七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确有必要通知上述人员出庭作证或者说明情况的,可以通知上述人员出庭。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