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涉案财物,应当依法快速返还有关个人、单位或组织: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涉案财物权属关系已经查明;
有明确的权益被侵害的个人、单位或组织;
返还涉案财物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或者案件公正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没有异议。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涉案财物权属关系已经查明;
有明确的权益被侵害的个人、单位或组织;
返还涉案财物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或者案件公正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