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从业年限条件的通知 关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从业年限条件的通知(2000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 为推动分红保险市场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取消《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关于分红保险的销售人员应具备“有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业绩良好”的规定。各公司应… 相关版本 关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从业年限条件的通知(2000)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 关于分红保险销售人员从业年限条件的通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