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主要表现为:一是强制学生参加学校指定的服务项目并收取费用。如湖北省有的地方收取豆奶费、纯净水费,收费标准每月少则几元,多则十几元,并按学期一次收齐;湖北省武穴市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三班,除每月交5元纯净水费外,还要收200元早餐费。二是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如甘肃省皋兰县西岔二中和石洞乡中心小学代办两个险种,向每个学生收保险费35元;广西自治区对武鸣、宾阳、宜州、桂平、鹿寨5个县进行检查,共查出强制保险金额233万元,并查明中保人寿保险公司鹿寨县支公司按投保金额的12%、3%和1%的比例分别返回当地学校、乡镇教办和县教育局。鹿寨县各中小学仅强制向学生收取保险费一项,学校、乡镇教办、县教育局3个学期共获得保险公司的返还款37万元。三是强制推销辅导资料、学习用品用具、防疫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