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年) 1. 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年) 1. 1. 违反规定擅自收取集资、建校费等,偿还因“普九”达标欠下的债务。如湖南省桃江县政府1998年2月和1999年2月先后下达两个文件,要求各学校每学期都要向每个学生征收20—30元的教育集资;湖北省枣阳市政府规定对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生按70元、80元、90元的标准收取教育集资费。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