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年) 1.

1. 违反规定乱收费。一是向中小学下达课外读物征订任务。如甘肃省皋兰县西岔乡中心小学、石洞乡中堡中学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向学生摊派《学生天地》杂志,要求三年级以上学生人手一册,全年18元。二是一些基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收费,如湖北省孝感市三汊镇教育组在课本费上搭车收取公务费,小学课本费按规定每个学生应收20—90元,实收207—245元,初中每个学生应收75—125元,实收275—280元,学校按每个学生55元的标准向教育组上交公务费。仅此一项,1999年秋季和2000年春季三汊镇教育组共收取公务费50.5万元。类似的还有考务费、勤工俭学费、校园建设配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