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2002年) (二)

(二) 农业综合开发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灌排渠系(5个流量以下)、改良土壤、机耕路、农牧机械、草场围栏、畜禽棚舍、水产养殖池与设备、农田防护林、完善农业支持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生产厂房与设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