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一、 再保险分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 (四) 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四) 一、 再保险分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 (四) 分出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机构的,应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内控执行力,规范分公司再保险业务管理操作。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