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56 56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第4号令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 2001.9.17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