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2016年) 14.

14.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加强与政府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深入分析和把握影响科技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于体制机制及政策制定、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完善服务科技创新的监管措施。加强与各级科协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共同调研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了解科技创新最新政策、发展情况和问题,准确把握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司法需求,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排忧解难,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的自觉性和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