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2016年) 13.

13. 加强对办理涉及科技创新案件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持把综合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科技创新发展作为检察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特别是省级人民检察院要深入研究分析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对于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重大妨害科技创新职务犯罪案件挂牌督办,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必要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