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职业介绍机构的通知(2005年) 一、 关于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职业介绍机构的通知(2005年) 一、 一、 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内地设立独资职业介绍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2.5万美元。 本决定中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符合CEPA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