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2004年) 十一、

十一、 进一步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紧密结合。认真贯彻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指导用人单位把好就业准入的入口关。用人单位在招用技术工种劳动者时,应从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招用非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也应从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中选择。职业介绍机构要把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要求,在显著位置公告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在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