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 四、 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 (十一)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 (十一) 四、 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 (十一) 严格资金管理。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有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统一划拨。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十)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