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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2004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 抓紧做好配合《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出台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 要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加快经营数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根据第三者强制保险在责任范围、责任限额以及赔偿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各公司应充分对比国内外三者险立法情况,为… (二) 要加强对第三者强制保险条款费率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目前,第三者强制保险条款的初稿已基本完成,各公司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广泛收集各国三者险条款,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尤… (三) 要加快费率测算和厘定工作。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改革对我国目前三者险的费率厘定提出了全新要求,费率厘定是否正确将成为影响此项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各公司以及中国保险行… (四) 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为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各公司、各保监局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三、 加快车险信息库的建立

四、 深化商业保险改革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