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动车商业三责险费率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2008年) 四、
四、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依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报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三责险行业费率调整方案,及时完成本公司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各财产保险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实施调整后的商业三责险费率,原商业三责险费率同时废止。
鉴于时间原因,本次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由各财产保险公司自行完成,不再向保监会报批。调整后,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及时将有关调整情况向所在地保监局报告。
鉴于时间原因,本次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由各财产保险公司自行完成,不再向保监会报批。调整后,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及时将有关调整情况向所在地保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