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 保障措施 (十三)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 (十三) 四、 保障措施 (十三) 培育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地区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节电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相关信息;扶持培育一批面向工业的专业化节电服务公司,为工业企业提供节电技术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工业领域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服务,深入研究本行业用电规律,掌握企业电力消耗水平,为本行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技术服务;加强国际合作,了解国… (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