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2002年) 四、 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2002年) 四、 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