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03〕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现就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国土资发〔2003〕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现就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