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通知(2016年) 一、
一、 充分认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重要性
中央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资委相继开展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中关村注册企业分红激励试点等工作,积极探索符合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需要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中央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尚不完善,激励力度和效果还不能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流创新型企业的要求相匹配。《暂行办法》将中关村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在更大范围推广,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激发人才活力中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有利于加快动力机制转换,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质增效。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重要性,把握政策机遇,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