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2001年) 二、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2001年) 二、 二、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一)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本通知第一… (二)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