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2001年) 四、

四、 公司发行新股申请文件在报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同时,将2份申请文件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核。派出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