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2001年) 四、

四、 加快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各方面利益关系,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起全面责任。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测算,制定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在农业税应税面积、常年产量、计税价格等指标的计算上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能简单化。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府要转变职能,下决心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减少村组补贴干部人数,优化农村教师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适当撤并乡(镇),以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减轻农民负担。为保证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税费改革后形成的乡、村正常收支缺口,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报刊征订中乱摊派、电网改造中搭车收费和乱收电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纠正没有法律依据、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的收费。对于那些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加重农民负担的地方和部门,要坚决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