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为明晰起见,香港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时,可出具由内地的法人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也可由香港银行作担保,待申请获内地批准后,在规定时限内再补回内地的法人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
为明晰起见,香港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时,可出具由内地的法人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也可由香港银行作担保,待申请获内地批准后,在规定时限内再补回内地的法人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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