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三、

三、 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修改为:“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