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