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2007年) 1、 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2007年) 1、 1、 对于新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其中,应纳税月份数为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