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十七、

十七、 第三十六条修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