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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3. 一、 第八条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4. (六)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六)

一、 第八条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 目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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