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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3. 一、 第八条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4. (四)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四)

一、 第八条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四)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三) 目录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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