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2015年) 四、 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2015年) 四、 四、 增加一项,作为第五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虚假重要证据,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阻碍、抗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行为的。” 三、 目录 五、